应该以雇主在用工时与保姆口头或书面约定为依据
如约定了按日(天)支付,就按实际提供服务天数支付,那么没有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当然不必向保姆支付薪酬,这是按约定履行,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通过家政公司找到保姆,家政公司并不对保姆进行管理,仅起中介公司作用,从中收取中介费,保姆的服务内容和薪酬等均由保姆和您协商确定,并由您直接支付给保姆薪酬。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并不构成劳动用工关系,也不用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如何支付薪酬,与第一类同样,依据双方约定解决。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本座记性不好 发表于 2023-03-07 16:26:06
劳务服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潢设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建筑装饰,室内外装潢,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一束淡呀淡的光 发表于 2023-03-08 22:21:40
劳务服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潢设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建筑装饰,室内外装潢,建筑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电安装等等。
《劳动合凳陪态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枣源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乱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23-03-08 22:28:12
法律分析:如约定了按日(天)支付,就按实际提供服务天数支付,那么没有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当然不必向保姆支付薪酬,这是按约定履行,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是通过家政公司找到保姆,家政公司并不对保姆进行管理,仅起中介公司作用,从中收取中介费,保姆的服务内容和薪酬等均由保姆和您协商确定,并由您直接支付给保姆薪酬。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并不构成劳动用工关系,也不用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如何支付薪酬,与第一类同样,依据双方约定解决。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墨箫 发表于 2023-03-09 02:55:28
法律分析:不是,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文 发表于 2023-03-09 08:47:31
每天52元,一个月最多1560元,理论上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不会是劳动用工,只会是劳务用工。
劳务用工,不受劳动法限制,只由用工双方协议工资。
所以,按协议工资计算。假设单位在清理节时也只按52元一天计算,本人不同意,则双方用工协议因一方不同意即可以解除。
童心童趣童装 发表于 2023-03-09 08:50:47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合同最少签两年。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同时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张宝 发表于 2023-03-10 02:35:39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合同最少签两年。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同时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王英敏 发表于 2023-03-10 02:35:41
首先不需要。如果用工单位盖章,那么用工单位又变成了用人单位,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混乱,也失去了派遣的意义。其次,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员工。所以,员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并不需要盖章。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而实际工作的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不需要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劳务派遣用工中,主要涉及两个合同,一个是劳动合同,一个是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派遣协议是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所以,首先要确定所指的是哪份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上面盖章即可,用工单位签字也没有什么影响。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员工。所以,员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并不需要盖章。但是三方还是要有共识达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小小小小小 发表于 2023-03-10 02:38:39
法律主观:
有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23-03-10 02: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