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保洁员应该签署劳务合同。
签署劳务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第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
二,提供劳务的内容、劳务的工作范围、以及工作时间;
第
三,劳务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第
四,合同的解除权;
第
五,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萍赏~ 发表于 2023-03-07 12:19:26
不属于劳务派遣合同,这是属于企业间的服务合同,由保洁公司派人进驻需要保洁服务的公司,保洁员属于保洁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服务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提供一定的服务,接受服务的一方支付约定的报酬。服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稳定的劳动关系或者雇佣关系,服务关系具有随机性和任意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Danae. 发表于 2023-03-07 12:19:27
是的,跨越速运调度员签订的是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该合同由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双方签订,由派遣单位指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员工在派遣单位工作,派遣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支付劳务派遣单位的报酬。同时,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劳务派遣业务的一切法律责任,保证派遣单位的正常工作。
墨香九歌 发表于 2023-03-09 08:46:07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同样属于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也是劳动合同吗
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和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间属于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哪个好
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都是依法建立的劳动关系保护契约,都能起到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束作用。但相对而言,劳动者还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对劳动者更有利。
两个合同的区别在于:
一、签订的对象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
劳务派遣合同有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
二、劳动合同可以建立长期劳动关系,而劳动派遣合同一般属于短期的三方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或建立固定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劳务派遣不能太长,两次劳务派遣后,就必须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你所说的“劳务派遣合同”应该是用工单位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也可以不签。
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的合同,即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由派遣公司拟定,并到劳动部门备案。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只签订一个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同时需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一个派遣协议,从而建立三方关系。
没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与企业协商进行补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我国《劳动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你原来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应签未签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1、你现在与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一般的失业人员,是用工单位直接雇佣的人员。
2、虽然用工单位要与你签协议,但双方协商未成,对方仍然用工,就是应签未签合同,应当双倍补偿。
3、双倍是再赔一倍。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的合同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或者劳务派遣合同?这个合同也是一式两份吗?
劳务合同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和另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签订的民事合同,甲方为乙方完成一项任务,并接受乙方支付的报酬。双方没有隶属关系,不能互为约束和管理。
劳务派遣合同是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出人,用工单位出钱出岗位,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如果不满意,没有权利直接辞退,只能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者接受劳务派遣单位管理,服从分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给劳动者安排不同的岗位,发工资,交社保,处理劳动纠纷,被用工单位退回后还要负责安排新工作,没有新工作时要发给最低工资。
郑州富士康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如果与你签订的一方为富士康公司,则你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如果与你签订合同的一方不是富士康公司,那么你签订的很有可能是《劳务派遣合同》。
Aaronืฎ 发表于 2023-03-09 08:47:49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则是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
参悟 发表于 2023-03-09 08:47:55
你是物业公司的领导,想和保洁员保安员签订合同,肯定是劳务合同会更好一些,劳务合同的话,相当于跟保洁员定义的是劳务关系,这样会比较好。
L 发表于 2023-03-09 08:51:42
按双方聘用合同约定办理。
对从事工人岗位的人员而言,女性55岁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与聘用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55岁女性保洁员余聘用单位是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余义务由聘用合同约定,在试用期间突发疾病,公司是否需要补偿,按聘用合同约定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勇 发表于 2023-03-09 08:52:47
看了你的问题和展开详情内的表述,煮饭阿姨与这家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但与这家单位签约的劳务公司有劳务关系。阿姨是劳务公司签劳务合同雇用的,虽在这家单位食堂工作但与这家单位既形不成劳动关系又形不成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一般指单位正式签约员工形成的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单位与某社会劳务公司签定合同形成的关系叫劳务关系。煮饭阿姨虽在这家单位食堂工作,但没与这家单位签定合同故形不成关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的是劳务合同,故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了劳务关系。
勿扰 发表于 2023-03-09 09:27:32
你好,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消失的记忆 发表于 2023-03-10 02:38:39
首先不需要。如果用工单位盖章,那么用工单位又变成了用人单位,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混乱,也失去了派遣的意义。其次,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员工。所以,员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并不需要盖章。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而实际工作的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不需要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劳务派遣用工中,主要涉及两个合同,一个是劳动合同,一个是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派遣协议是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所以,首先要确定所指的是哪份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上面盖章即可,用工单位签字也没有什么影响。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是,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员工。所以,员工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并不需要盖章。但是三方还是要有共识达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小小小小小 发表于 2023-03-10 02:38:39